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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自考专业笔记资料—国际贸易实务三十五(不可抗力)

2018-12-27 11:16来源:陕西自考网
【导读】陕西省自考网及时为大家整理陕西自考专业笔记、自考笔记等自学考试复习资料。以下是陕西自考专业笔记资料—国际贸易实务三十五(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
 
一、不可抗力的含义
 
ª合同签定以后发生的,非过失引起的
 
ª当事人不能预见、也无法事先采取预防措施
 
ª以致不能履行合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

 
二、不可抗力事件的认定  自然原因和社会原因
 
三、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后对合同的处理
 
ª解除合同
 
ª变更合同(替代履行、减少履行和延迟履行)

 
四、通知和必要的证明文件
 
1.及时通知对方
 
2.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
 
ª当地工商组织(如商会)出具的证明
 
ª领事出具的证明
 
ª报道不可抗力事件的报纸等新闻媒体作为证明
 
ª其他有证明效力的证明文件
 
ª我国一般由贸促会出具证明

 
五、不可抗力条款的规定
 
(一)不可抗力的性质与范围  关于不可抗力的性质与范围,通常有以下三种规定方法:
 
1、概括规定
 
2、具体规定
 
3、综合规定
 
【案例分析】我某出口企业以CIF纽约条件与美国某公司订立了200套家具的出口合同。合同规定2001年12月交货。11月底,我企业出口商品仓库因雷击发生火灾,致使一半以上的出口家具被烧毁。我企业遂以不可抗力为由要求免除交货责任,美方不同意,坚持要求我方按时交货。我方经多方努力,于2002年1月初交货,而美方以我方延期交货为由提出索赔。
 
问:(1)我方可主张何种权利?为什么?
 
(2)美方的索赔要求是否合理?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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