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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自考专业笔记资料—国际贸易实务三十四(出入境检验检疫)

2018-12-27 11:30来源:陕西自考网
【导读】陕西省自考网及时为大家整理陕西自考本科笔记、自考专业笔记等自学考试复习资料。以下是陕西自考专业笔记资料—国际贸易实务三十四(其他支付方式):
 
出入境检验检疫
 
一、检验机构
 
原卫检(卫生部)、动植检(农业部)、商检(外贸部)“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合并为“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疫局”。
 
我省下设七个分支局:芜湖、蚌埠、安庆、铜陵、马鞍山、阜阳、黄山(合肥还有一个机场办事处)

 
二、职责(多检合一)
 
法定检验、监督管理和鉴定业务
 
推行六个一:一次报验报检、一次抽样、一次检验检疫、一次收费、一次除害处理、一次开证放行。

 
三、程序
 
报验报检-抽样-检验-签证-计费-交费-取证
 
1.报验报检的条件、时间、地点、所需资料和填单
 
时间——进口:索赔效期前不少于20天;
 
出口:报关出运前7天,动物15天、生物制品30天。
 
地点——进口:食品、木制包装在口岸检验,其余在进口地检验;
 
出口:在生产地检验。
 
2.签证放行——凭出入境通关单(产地要有换证通关单)

 
四、商检的含义
 
对进出口商品的品质、数量(重量)、包装等项实施检验和公证鉴定,以确定其是否与合同有关标准一致。
 
检验者:由有资格的、与双方当事人无利害关系的第三者实施检验。
 
【案例分析】我方售货给加拿大的甲商,甲商又将货物转售给英国的乙商。货抵甲国后,甲商已发现货物存在质量问题,但仍将原货运往英国,乙商收到货物后,除发现货物质量问题外,还发现有80包货物包装破损,货物短少严重,因而向甲商索赔,甲商又向我方提出索赔。
 
问:我方是否应负责赔偿?为什么?

 
五、检验的时间和地点的规定方法  确定检验时间和地点,实际是确定买卖双方中的哪一方行使对货物的检验权,即确定以哪一方提供的检验证书为准。
 
(一)在出口国检验
 
1、产地(工厂)检验
 
2、装运港(地)检验
 
注:以上两种方法否定了买方的复验权,对买方不利。
 
(二)在进口国检验
 
1、目的港(地)检验
 
2、买方营业处所(最终用户所在地)检验
 
采取以上两种方法时,卖方须承担到货品质或数量的责任,对卖方不利。
 
(三)出口国检验,进口国复验  该方法兼顾了买卖双方的利益,公平合理,是目前我国进出口业务中最常用的一种方法。
 
(四)装运港(地)检验重量,目的港(地)检验品质
 
六、检验证书(Inspection Certificate)
 
1、检验证书的种类
 
2、检验证书的作用
 
检验证书的签发日期一般早于运输单据的出单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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