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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陕西自考《金融管理》商业银行业务与经营-总分行制

2018-12-05 15:40来源:陕西自考网
【导读】陕西自考网及时为大家整理考试资讯、招生计划、招生专业、考试资料等相关自考资讯。以下是2019年陕西自考《金融管理》专业商业银行业务与经营类知识点—总分行制

总分行制
 
(一)总分行制的定义
总分行制是一种既设有总行又设有分支机构的商业银行组织形式。这种商业银行以总行为中心,在国内外设立若干分支机构,形成自己的业务经营系统和网络,总行对各分支机构进行统一管理。

总分行制按总行职能不同又可分为总管理处制和总行制。在总管理处制度下,总管理处只负责管理控制各分支行,其本身不对外营业,在总管理处所在地另设分支行对外营业。总行制是指总行除管理、控制各分支行以外,本身也对外营业、办理业务。

在总分行制下,总行与下属行的关系,又有直隶制、区域行制和管辖行制三种类型。
直隶制是指所有的分支机构均归总行直接指挥监督,各分支行间不能相互制约;
区域行制指总行以下的所有分支机构被分为若干区,每区设一个不对外营业的区域行,其职能只是代表总行指挥监督区域内所有的分支行;
管辖行制与区域行制一样,所不同的是管辖行本身也对外营业,故也属于分支行的一个成员。

(二)总分行制的优点
目前,世界各国商业银行大都采用总分行制的组织形式,如英国、法国、德国、意大利、瑞士、日本等。总分行制之所以被广泛采用,是与它有众多优点分不开的。
1(采用该类组织方式的银行一般是规模较大的银行,易于采用现代化的设备,有能力为客户提供全面、高质量的金融服务,从而实现规模效益。
2(由于分支机构众多,易于吸收存款以及在全系统内调剂和使用资金,使资金能够得到有效、合理的使用。
3(由于银行规模比较大,银行总数相应较少,便于金融管理当局的监管,且其业务经营受地方政府干预小。
4(银行内部可以实行高度分工,提高效率,降低成本。

(三)总分行制的缺点
1(该制度容易形成金融垄断,使小银行处于不平等的竞争地位。在金融垄断的市场上,大银行具有操纵市场的能力和影响,不利于充分竞争。
2(该制度要求总行对分支机构具备较强的控制能力,要求总行具有完善的信息系统和严密的成本控制手段,否则将造成效益的下降。
3(在人员的安排轮换上也会出现某些弊端:如果调动频繁,则会导致新职员对市场、环境及客户了解不够;如果一些人员长期待在一个地方不动,总行的控制能力将会下降。

但总的来看,总分行制的优越性要大于单一银行制,尤其是总分行制承受风险和应变能力较强,在实行总分行制国家,除特殊情况外,大银行的破产倒闭是极为罕见的;而在实行单一银行制的美国,商业银行破产的情况则时有发生。但从另一方面来看,正因为总分行制防御风险能力强,不易倒闭,因而对社会潜在经济问题的反应就不如单一银行制灵敏,一旦大银行破产,其对这个社会经济影响的严重程度就难以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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