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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自考专业笔记资料—国际贸易实务三十一(托收)

2018-12-27 11:03来源:陕西自考网
【导读】陕西省自考网及时为大家整理陕西自考本科笔记、自考专业笔记等自学考试复习资料。以下是陕西自考专业笔记介绍—国际贸易实务三十一(托收):
托收(Collection)

1.托收的含义及分类
 
托收的含义  是委托收款的简称。国际商会制定的《托收统一规则》对托收定义如下:由接到托收指示的银行根据所收到的指示处理金融单据或商业单据以便取得付款或承兑,或凭付款/承兑交出单据,或凭其他条款或条件交出单据。因通过银行办理,又称银行托收。
 
基本做法:
 
出口商根据合同先行发出货物,然后开立汇票(或不开汇票)连同商业票据,向出口地银行(托收行)提出托收申请,委托其进口地代理行向进口商收款。
 
托收的分类:
 
光票托收(Clean Collection)  委托人仅签发金融单据不附有商业单据的托收,即提交金融单据委托银行代为收款。光票托收如以汇票作为收款凭证,使用光票。
 
多用于收取货款的尾数、佣金、样品费以及其他贸易从属费用等小额款项。
 
跟单托收(Documentary Collection)  是指委托人签发的金融单据中附有商业票据或不附有金融单据的商业票据的托收。
 
跟单托收所附单据主要有:提单、保险单、装箱单等。

 
(二)托收的当事人
 
1)受益人(委托人principal或consignor、出口人)
 
2)委托行、托收行remitting bank(出口地)
 
3)代收行collecting bank(进口地银行)
 
4)付款人drawee(进口人)
 
5)提示行presenting bank(也可是代收行,不再另外指定)
 
6)需要时的代理(一般由进口地银行承担)

 
(三)跟单托收的种类
 
按交单条件的不同,可分为以下两种:
 
1、付款交单(Documents against Payment,D/P)  (1)即期付款交单(D/P at sight)
 
(2)远期付款交单(D/P after sight)
 
若付款期限晚于到货期限,买方为抓住有利时机转售货物,可采取以下方法:
 
提前付款赎单
 
所谓信托收据(Trust Receipt)就是进口商借单时提供的书面信用担保文件,用来表示愿意以代收行委托人身份代为提货、报关、存仓、保险或出售,并承认货物所有权仍属于银行。货物出售所得款项,仍需汇票到期时交给银行。这是代收行向进口商提供的信用,与出口商无关,到期如不能收回,由代收行负责。
 
但如系出口商授权代收行凭借信托收据将单据借给进口商,即所谓远期付款交单凭信托收据借单(D/P.T/R)方式,如后进口商拒付,风险由出口商承担。
 
近似于承兑交单。案例分析
 
我某公司向日商以D/P即期方式推销某商品,对方答复若我方接受D/P 90天付款,并通过他指定的A 银行代收可接受。问:日商为何提出此要求?
 
我国A公司出口一批货物,付款方式为D/P 90天。汇票及货运单据通过托收银行寄抵国外代收行后,买方进行了a兑,但货到目的地后,恰逢行市上涨,于是买方出具信托收据向银行借出单据。货物出
 
售后,买方由于其他原因倒闭。但此时距离汇票到期日还有30天,试分析A公司于汇票到期时收回货款的可能性及处理措施。

 
2、承兑交单(Documents against Acceptance, D/A)
 
D/A只用于远期汇票的托收
 
对出口方而言,承担的风险由大到小依次为: D/A>D/P after sight > D/P at sight

 
(五)使用托收时应注意的问题
 
1.托收是商业信用,进出口商要承担很大风险
 
2.需要时的代理(委托人的代表)
 
3.进口人办理保险时出口人存在的风险 出口人要办“卖方利益险”或“出口信用险”
 
保险的前提:
1)采用托收方式;
 
2)按买方保险的价格术语成交。
 
索赔的前提:
1)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
 
2)遭到买方拒付。
 
4.进行资信及经营作风的调查
 
5.注意进口国的外汇管制规定和特殊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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